新京報訊 “咸寧市場監(jiān)管”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謹防誤食野生毒蘑菇的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湖北省咸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表示,野生毒蘑菇成分復雜,即便通過烹調、加工或者曬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壞其毒性。誤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后,會出現(xiàn)惡心、嘔吐、急性貧血、臟器損害等癥狀,嚴重者可致死。不要輕信民間或網傳的沒有科學依據的毒蘑菇鑒別方法,保護自身安全。
咸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野生蘑菇分布廣泛,不要隨意采食野生蘑菇。我國蘑菇種類繁多,超過3.6萬種,毒蘑菇達480多種,其中含劇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種。目前還沒有簡易鑒別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學方法,民間流傳的“經驗”,并不能保證避免誤采誤食野生毒蘑菇而發(fā)生中毒的情況。因此消費者在戶外踏春郊游,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購買個人采摘售賣的野生蘑菇。對于市場上售賣的野生蘑菇,特別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絕不要輕易食用。
提示稱,不同種類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癥狀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現(xiàn)有:胃腸中毒型、神經精神型、溶血型、肝臟損害型、腎衰竭型、呼吸與循環(huán)衰竭型、光過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腸中毒型最為普遍,肝臟損害型致死人數最多。一般誤食毒蘑菇后,最短可在10分鐘、最長在6-12小時后發(fā)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現(xiàn)頭昏、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中毒癥狀,要馬上催吐并立即送醫(yī)。
此外,生產經營者在加工、售賣野生蘑菇時,應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經營不認識的蘑菇,確保在加工、經營過程中沒有混入毒蘑菇,否則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編輯 張明璇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