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8月12日,據“成都發(fā)布”官方公眾號消息,成都市住建局出臺通知進一步優(yōu)化住房交易相關政策,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在成都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只核查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qū)(市)縣范圍內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在擬購住房區(qū)(市)縣范圍內有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住房套數相應核減。支持商業(yè)銀行按認定的客戶住房套數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


與此同時,在成都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支持金融機構自行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此外,取得購房資格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賃合同已終止的,可自愿申請?zhí)崆巴顺霰U闲宰赓U住房房源庫,并解除上市交易時間限制。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