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3月15日晚,針對被央視報道公司產品廣告宣傳違法一事,上交所向青海春天發(fā)出監(jiān)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實有關情況,說明是否存在媒體報道所稱情況,相關事實是否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
上交所表示,市場各方及投資者對相關報道關注度較高,青海春天應當密切關注市場輿情,從維護投資者利益出發(fā),及時回應市場質疑及投資者關切,做好溝通工作。青海春天、全體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tài)度,高度重視并落實本工作函要求,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盡快核實相關情況,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編輯 趙方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