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jīng)訊 11月13日,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科”)發(fā)布關于為合營公司紹興元昊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滿足紹興湖珀隱秀項目開發(fā)運營的需要,項目公司紹興元昊置業(yè)有限公司(簡稱“紹興元昊”)擬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2021年11月23日簽訂的《固定資產(chǎn)貸款合同》項下不超過8億元的貸款期限調整,調整后貸款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
萬科通過全資子公司杭州元廷置業(yè)有限公司(簡稱“杭州元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悅城”)通過全資子公司大悅城控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簡稱“大悅城浙江”)分別間接持有紹興元昊各50%的股權。萬科、杭州元廷以及大悅城、大悅城浙江為前述貸款各按50%股權比例分別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股權質押擔保,金額均為不超過4億元,其中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股權質押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
在本次擔保發(fā)生后,萬科對外擔保總額將為1168.29億元,占公司2023年末經(jīng)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chǎn)的比重將為46.59%。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