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鄭明珠)5月9日,菲林格爾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菲林格爾”)發(fā)布公告稱,將延期5個交易日回復上交所的問詢函。根據菲林格爾此前發(fā)布的年報公告,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同時公司董事長等人無法保證2023年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在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的書面確認意見中發(fā)表異議。上交所要求菲林格爾核實回復包括年報“是否涉及應披露未披露的事項”“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等問題。
4月30日,菲林格爾發(fā)布“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公司有關2023年度報告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公告顯示,4月29日,菲林格爾提交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主要涉及對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設的專項審計相關事項;內控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主要涉及公司存在工程施工相關制度不完善、 工程招投標流程實施不規(guī)范、工程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過度依賴外部第三方機構以及個別服務采購流程不規(guī)范的情況。同時,公司董事長Jürgen V?hringer、董事呂嘯無法保證2023年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在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的書面確認意見中發(fā)表異議。董事長主要異議理由為,根據普華永道關于工程建設的報告顯示,公司在關聯交易、工程造價、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諸多尚待核實的內容。董事呂嘯的異議理由為,對于工程項目價格的差異尚未核實, 財務報表不能確定完善。
上交所要求菲林格爾核實主要工程建設項目的資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是否規(guī)范,是否涉及募集資金項目及其進展披露是否準確,是否存在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借相關工程項目變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涉及前期信息披露補充更正、會計差錯更正等事項,請按規(guī)定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
問詢函提到,菲林格爾4月29日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公告顯示,本次董事會共審議22項議案,Jürgen V?hringer、呂嘯就其中多項議案提出反對或棄權。請董事長Jürgen V?hringer、董事呂嘯進一步說明反對前述多項議案的具體依據,并論述其作出的判斷是否合理、審慎。上交所要求菲林格爾全面梳理資金管理、關聯交易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核實是否涉及應披露未披露的事項,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交所要求菲林格爾在5個交易日內書面回復問詢函,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月9日,菲林格爾發(fā)布公告稱,鑒于問詢函涉及的部分資料需要進一步完善, 為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 5個交易日回復問詢函。延期回復期間,公司及相關各方將繼續(xù)積極協調推進問詢函中涉及問題的回復工作,爭取盡快完成回復并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菲林格爾4月29日發(fā)布了2023年年度業(yè)績報告和2024年一季度報告,2023年營業(yè)收入約3.95億元,同比下降25.0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約2418萬元,同比由盈轉虧。2024年第一季度營收約5130萬元,同比下降33.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約1200萬元。
編輯 王琳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