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建)2月1日,泰禾集團公告稱,已收到深交所發(fā)布的關注函,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針對該集團于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業(yè)績預告做補充說明。


要求說明是否存在項目長期停工、大額銷售退回等情形


1月30日,泰禾集團發(fā)公告稱,該公司2020年營業(yè)收入預計為35.18億元至46.52億元,同比下降85%-8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虧損41.74億元至55.2億元,同比下降995%-1283%。


對于2020年度經營業(yè)績預計同比大幅下降,泰禾集團表示,主要原因是其房地產項目結轉收入減少、計提存貨減值準備、投資收益下降以及計提違約金損失等。


公告還顯示,泰禾集團2020年度僅有零星項目交付結轉收入。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說明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地產項目在投資金額、建設周期、銷售回款等方面的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及具體原因,是否存在項目長期停工、大額銷售退回等重大風險情形;如有上述情況,需量化說明對公司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泰禾集團對部分出現減值跡象的房地產項目計提了存貨減值準備。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結合具體房地產項目說明判斷出現減值跡象的依據、時點及預計計提減值準備金額,并說明相關項目存貨在以前年度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要求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風險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泰禾集團對已到期尚未還款的借款計提了約8億元的違約金損失。而此前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487.10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為64.76億元。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涉及訴訟、仲裁事項共計300余起,涉及金額超過70億元。


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結合公司債務重組及重大訴訟、仲裁等事項的具體進展,說明是否充分考慮相關預計負債或潛在損失對公司2020年度經營業(yè)績的影響。


此外,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團對照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修訂)》的相關規(guī)定,全面核查并說明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風險事項,是否存在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等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